博罗县某部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博罗县某部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9层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2024-VGBRJE-W1001
项目名称:博罗县某部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86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博罗县某部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1 |
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 |
1(年) |
860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年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第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提供材料情形:1.成立五个月不到半年,提供成立以来第三个月的材料;2.成立四个月不到五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第二个月的材料;3.成立三个月不到四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第二个月的材料;4.成立两个月不到三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第一个月的材料;5.成立不足一个月或成立一个月不到两个月,提供成立以来第一个月的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9层11号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9层11号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5月3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9层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资料一式一份均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并逐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罗县某部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
联系方式:0752-5871707、0752-5871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鸿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20号赛格假日广场9层11号
联系方式:0752-2555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肖先生(采购人)、 高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2-5871707、0752-5871706(采购人)、0752-2555295(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人:惠州市鸿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