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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2025/4/1 16:52:46      点击:
(招标编号:HZHS20250300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1 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 210,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等。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售价:300.00 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 20 号赛格大厦 9 层 1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 20 号赛格大厦 9 层 11 号
七、其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并
统一使用 A4 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页均需盖有响应供应商公章,并加盖骑
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 A4 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
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的,无需提
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同级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 31 号市民服务中心 10 号楼 6 楼 602 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2-28727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鸿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 20 号赛格大厦 9 层 11 号
 联 系 人: 卢工
 电 话: 0752-2555295
 电子邮件: hzhs06@163.com